【招标公告】来凤县藤茶原生态种苗保护基地(ESLF-202402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来凤县藤茶原生态种苗保护基地(ESLF-202402QT-001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来凤县乡村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来凤县藤茶原生态种苗保护基地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来凤县藤茶原生态种苗保护基地(ESLF-202402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402QT-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藤茶原生态种苗保护基地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1-422827-04-01-7303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乡村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乡村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教育城。 建设规模:道路改造3750米;道路硬化3500平方米;土地清表平整300亩;挡土墙23000立方米;藤茶种植15万平方米;花果林4.7万平方米;灌溉水管长25000米;新建停车场5000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地质勘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提供设计、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②设计:方案设计、对原初步设计的深化(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③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④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⑤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电子版文件)。⑥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仅划分为1个标段,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1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资质证书:(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或者农林行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任意一方具备相关证件即为合格)。 3.1.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注册资格证书。上述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3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中任意成员单位的人员担任。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指在2019年1月至今)须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或建筑或农林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类市政公用或农林工程业绩或市政公用或建筑或农林工程EPC业绩。(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材料(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关键指标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可证明的其他材料。)(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6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具备相关财务能力的承诺函。 3.1.7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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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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