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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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拟就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项目
2、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约30万元。
3、采购内容: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就餐人员包括交通警察大队所有人员的工作用餐、早餐及单位公务接待。(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采购人将对服务的成交供应商进行年度测评,年度测评满意率达 70%,可以视情况续签合同。本项目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 2人,必须提供项目人员健康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17时30分(工作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解放大厦309B室)报名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逾期概不受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2月18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现场递交至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解放大厦309B室)。
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2月18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解放大厦309B室)
六、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1月31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idu.gov.cn/)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都市五眼泉镇袁家榜村二组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都市解放大厦309B室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项目
2、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约30万元。
3、采购内容: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就餐人员包括交通警察大队所有人员的工作用餐、早餐及单位公务接待。(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采购人将对服务的成交供应商进行年度测评,年度测评满意率达 70%,可以视情况续签合同。本项目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 2人,必须提供项目人员健康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17时30分(工作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解放大厦309B室)报名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逾期概不受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2月18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现场递交至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解放大厦309B室)。
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2月18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市解放大厦309B室)
六、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1月31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idu.gov.cn/)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都市五眼泉镇袁家榜村二组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都市解放大厦309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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