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拘留所及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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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襄阳市 | 采购单位 | 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拘留所及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拘留所及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15:25|发布单位: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20|项目监管地:襄阳市本级|:
【项目概况】
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拘留所及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招标部(襄阳市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七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P-ZC2024-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3]004175号
3、项目名称: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拘留所及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9.927963(万元)
6、最高限价:189.927963(万元)
7、采购需求:
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拘留所及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系统的交付、安装和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绿色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符合政策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项目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政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招标部(襄阳市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七楼)
3、方式:
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本公告内容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应证明材料;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开标室(襄阳市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七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评标室(襄阳市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凡有意参加磋商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2、供应商在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款。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各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于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模糊或认为存在歧义的,应在本文件规定的质疑澄清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航宇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发布日期:2024-01-30 15:25|发布单位: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20|项目监管地:襄阳市本级|:
【项目概况】
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拘留所及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招标部(襄阳市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七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P-ZC2024-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3]004175号
3、项目名称: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拘留所及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9.927963(万元)
6、最高限价:189.927963(万元)
7、采购需求:
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拘留所及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系统的交付、安装和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绿色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符合政策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项目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政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招标部(襄阳市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七楼)
3、方式:
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本公告内容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应证明材料;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开标室(襄阳市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七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评标室(襄阳市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凡有意参加磋商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2、供应商在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款。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各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于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模糊或认为存在歧义的,应在本文件规定的质疑澄清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航宇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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