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荆州市 | 采购单位 | 松滋市刘家场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中兴方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松滋市
预算金额:215.70万元
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Z-ZXFHCG-2024-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3-00809
3.项目名称: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15.7万元
6.最高限价:215.7万元
7.采购需求: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位于油榨口村区域内,分为油榨口村、张山堰村两部分。原有道路为3.5m宽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建年代较早,技术指标偏低,不能满足现行需要。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工程详情见下表: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编写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若有在建工程的须申请主管部门在建项目变更备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情况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或其他拟投入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
(5)参加此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投标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1月 25 日00:00至2024年01月 31 日24:00
2.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 05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 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4年02月05日09:00时至09:30时之间进入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磋商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请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登陆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4.128.70:9999/songzishi/点击我要融资,注册后即可选择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滋市刘家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松滋市刘家场镇西马路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兴方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白云路 24 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湖北中兴方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4 日
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松滋市
预算金额:215.70万元
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Z-ZXFHCG-2024-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3-00809
3.项目名称: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15.7万元
6.最高限价:215.7万元
7.采购需求:刘家场镇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项目位于油榨口村区域内,分为油榨口村、张山堰村两部分。原有道路为3.5m宽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建年代较早,技术指标偏低,不能满足现行需要。油榨口村通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维修)工程详情见下表:
序号 | 线路名称 | 路线长度 (km) | 原路面宽度 (m) | 项目内容 | 备注 |
1 | 油榨口村 | 4.32 | 3.5 | 大修及加宽 2m | |
2 | 张山堰村 | 0.3 | 3.5 | 大修及加宽 2m | |
| 合计 | 4.62 | | |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编写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若有在建工程的须申请主管部门在建项目变更备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情况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或其他拟投入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
(5)参加此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投标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1月 25 日00:00至2024年01月 31 日24:00
2.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 05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 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4年02月05日09:00时至09:30时之间进入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磋商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请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登陆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4.128.70:9999/songzishi/点击我要融资,注册后即可选择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滋市刘家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松滋市刘家场镇西马路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兴方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白云路 24 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湖北中兴方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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