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询比】秭归县泄滩至巴东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4-01-17

【招标公告】【询比】秭归县泄滩至巴东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秭归县泄滩至巴东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秭归县泄滩至巴东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询比公告
一、询比条件
秭归县泄滩至巴东公路工程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秭归县泄滩至巴东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秭发改审批[2022]164号)批准了初步设计。根据秭归县泄滩至巴东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需要,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对本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询比,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秭归县泄滩至巴东公路工程起点位于泄滩乡集镇,与集镇道路相接,途经陈家湾村、棋盘岭村、徐家山村、桂花坪村、陈家坡村,止点位于泄滩乡陈家坡村与巴东县孟家村接壤处。项目全长31.004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挡土墙、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道路按双向两车道三级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受限路段2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集镇至三岔路6.0米,三岔路至千条沟6.5米)。
三、询比范围
本次询比范围为秭归县泄滩至巴东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交工试验检测的要求和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进行第三方检测及交工检测,包括对工程实体、外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并提交交工检测报告。配合采购人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标段划分:本次询比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XBJC-1标段。
本项目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预计为24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和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要求需满足询比公告附件的要求。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供应商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报价的,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如遇平台注册、审核相关问题请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供应商首次注册审核通过时间一般为一天内,平台工作人员审核时间为上午8:30到下午17:30。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缴纳文件费后下载电子询比文件(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供联系人及地址,后期将会邮寄发票)。
4.3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在开标后向下载询比文件的单位提供发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9:00时,响应文件必须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之间递交至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3楼1308室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jztb.com)上发布。请各有意愿的供应商人注意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询比公告并下载文件:询比文件、补遗书(如有)等资料。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联系人:***
电话:***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主管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资质;
3、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2、如供应商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供应商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3、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承担过1条公路工程的第三方检测或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4、如供应商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供应商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供应商业绩。
5、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名称
数量
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注:
1、主要人员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的复印件;
2、供应商还需提供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份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2021年度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D级;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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