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布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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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药品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大华招标<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药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药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药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
企业采购。
6、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在《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中进行登记并具备湖北省基药平台药品配
送资格(范围须包含第二类精神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等类别)。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0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
越秀星汇君泊花园三期A座2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
越秀星汇君泊花园三期A座23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袁家台特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三期写字楼A座23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6439862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她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药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药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4>001
2、项目名称: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药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0万元
5、最高限价:120万元
6、采购需求: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内部医院2024年度正常用药,包含药品的购
置、配送、退换及相关售后服务等一切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
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
业采购。
6、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湖北省药
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中进行登记并具备湖北省基药平台药品配送资格(范围须包
含第二类精神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
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等类别)。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三
期A座23楼)
2、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①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③报名表(见公告附件)。
(2)网络获取:将上述须提交的资料扫描发送至 464398622@qq.com。
3、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
花园三期A座2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
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本项目类型: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为:工业(制造业)。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袁家台特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4年1月9日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4>00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确认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 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 |
| 营业执照 | |
|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 |
| 领取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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