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教育局通山县中小学校(园)明厨亮灶设备添置更换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咸宁市 发布日期:2024-01-10

【招标结果】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教育局通山县中小学校(园)明厨亮灶设备添置更换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咸宁市 采购单位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恒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教育局通山县中小学校(园)明厨亮灶设备添置更换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
HBHM-TS202303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4-2023-00604
三、项目名称
通山县中小学校(园)明厨亮灶设备添置更换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7号
中标(成交)金额:97.57(万元)
货物类
名称:通山县中小学校(园)明厨亮灶设备添置更换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数量:详见响应文件
单价: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李尚江,刘良,喻曙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1-08
2、评审地点:湖北恒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山县九宫大道犀港煤气站对面二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关于贯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 11 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的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费金额:1.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湖北恒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教育局
地   址:通山县洋都大道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山县九宫大道犀港煤气站对面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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