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24年农村乡镇FTTR销售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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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十堰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农村乡镇FTTR销售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24年农村乡镇FTTR销售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24年农村乡镇FTTR销售能力提升培训的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比选机构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24年农村乡镇FTTR销售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采购内容:提能带练。
分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 具有参选产品的经营范围许可,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4) 如参选人为分公司,则需法人公司对其出具唯一的针对本项目的参选授权函。
2.2 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盖“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或税务局官网截图(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能为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及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月9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11日10时00分(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联系项目经理***获取比选文件,联系电话:***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00分。
5.2递交地点为:十堰电信分公司
5.3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比选机构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比选机构地址:十堰市邮电街1号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89.cn
比选机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日期:2024年1月8日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24年农村乡镇FTTR销售能力提升培训的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比选机构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24年农村乡镇FTTR销售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采购内容:提能带练。
分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 具有参选产品的经营范围许可,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4) 如参选人为分公司,则需法人公司对其出具唯一的针对本项目的参选授权函。
2.2 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盖“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或税务局官网截图(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能为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及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月9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11日10时00分(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联系项目经理***获取比选文件,联系电话:***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00分。
5.2递交地点为:十堰电信分公司
5.3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比选机构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比选机构地址:十堰市邮电街1号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89.cn
比选机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日期: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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