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竹溪县丰溪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源头管控及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竹溪县丰溪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源头管控及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十堰市 | 采购单位 |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竹溪县丰溪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源头管控及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竹溪县丰溪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源头管控及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ZZXH-2023027
2.项目名称:竹溪县丰溪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源头管控及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9万元
6.最高限价:39.9万元
7.采购需求:竹溪县丰溪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源头管控及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到守金店村二组157号领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获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获取;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等证明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点00分至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2.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
地址:十堰市竹溪县东风路3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竹溪县城关镇守金店村二组15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竹溪县丰溪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源头管控及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ZZXH-2023027
2.项目名称:竹溪县丰溪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源头管控及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9万元
6.最高限价:39.9万元
7.采购需求:竹溪县丰溪镇历史遗留矿山废渣源头管控及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到守金店村二组157号领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获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获取;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等证明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点00分至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2.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
地址:十堰市竹溪县东风路3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竹溪县城关镇守金店村二组15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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