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襄阳市本级中心】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投资人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XYSZ-JSGC202311QT-044001001)
【招标公告】【襄阳市本级中心】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投资人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XYSZ-JSGC202311QT-044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襄阳市 | 采购单位 | 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投资人和工程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XYSZ-JSGC202311QT-044001001(招标编号)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投资人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1、关于项目工程预付款及过程款支付,在招标文件中暂未说明预付款有无、比例及进度款支付方式、比例,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为投资人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后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2、关于项目结算,项目结算由于项目范围较广,子项较多,工期较长,金额较大,能否采用分段结算,分批次报送施工图预算及结算资料。
回复:后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3、关于材料调差,招标文件第95页9.2.2工程费用信息价中第一条描述“信息价采用《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而在第三条中描述“以上调差材料均应为《樊城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两条招标信息中材料价格采用的信息价描述前后不一致,具体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以9.2.2工程费用信息价中第一条描述“信息价采用《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准。
4、关于材料调差,招标文件P95页9.2.2工程费用信息价中第三条描述3.可调材料设备范围:钢材、水泥、砂石、砖(砌块)、水稳料、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路面沥青、电线电缆、汽油、柴油、石材、管材(塑料管,钢筋混凝土管,钢管),上述可调差的“钢材”是否包含钢材制成的成品器具请说明。
回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5、招标文件总投资为34.08亿元,请明确各子项投资构成。
回复:各子项目投资明细构成参考如下,最终以招标人审定后施工图为准。
汉江支流水质治理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投资金额为1.19亿元;
樊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投资金额为2.02亿元;
樊城区汉水生态文化展示核心区工程投资金额为6.60亿元;
樊城区太平店镇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工程投资金额为6.01亿元;
樊城区中小河流防洪排涝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投资金额为2.38亿元;
樊城区太平店镇汉江沿岸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项目投资金额为0.53亿元;
樊城区区管五座水库综合整治及功能提升工程投资金额为5.0亿元;
樊城区经开区化纤纺织工业园转型升级建设工程投资金额为8.49亿元;
樊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投资金额为1.86亿元。
6、第28页面要求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1.4款约定的下列事项,在P269页面并无14.1.4章节内容,未明确过程结算节点及比例。
回复:本项目为投资人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后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7、第18页1.3.3中质量要求约定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在P280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并未明确此部分内容。
回复: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8、第21页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履约保证金为不提交,第119页投资合作协议第17条履约保函建设期履约保函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是否应该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回复:两者不是同一个。第21页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为投标保证金为不提交。
9、在第147页4.6.1的描述之中“但出让方对出让前项目公司发生的债务依然负连带责任”,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受让方的股东应对受让的股权承担全部的责任义务,所以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让方不应对转让前的股权承担责任,能否修改为“出让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决定是否对转让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回复:后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10、第147页4.6.1公司股权锁定期为第一个子项目投入运营之日起三年,是否为“股权锁定期自合作期开始至合作期第六年末截止?
回复:后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11、第58页技术评审中设计方案是否包括勘察方案,此外其中评分项包括两点,第1条未包含勘察方案、各单项工程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评分,而第1条、第2条中均包含“对本项目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请明确该部分评分细则。
回复:技术评审中设计方案包括勘察方案,第1条“对本项目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是指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勘察进行重难点分析;第2条“对本项目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是指本项目涉及洪水相关子项目进行设计勘察重难点分析。
12、第59页技术评审第四部分“施工组织机构”部分,是否只是对施工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相关描述?
回复:对施工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相关描述。
13、招标文件第Ⅺ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的施工资质是否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单位资质加起来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即可?而非要求每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都满足上述资质?
回复: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单位资质中各专业分别按最高级别确定,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即可。
14、招标文件第Ⅸ页,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及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名称 与 招标文件第280页“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一、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除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外,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填写时,项目名称以“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为准。标段名称以“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投资人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为准。
15、招标文件第22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类似项目业绩”中的“施工业绩:……总投15亿元(含)及以上……” 与 招标文件第56页“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2)商务评审”中的“3、施工业绩:…合同额15亿元(含)及以上……”不一致,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施工业绩金额要求以“合同额15亿元(含)及以上”为准。
16、招标文件第290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函附录”中“条款内容”招标人并未填写,投标文件递交时“条款内容”及“约定(承诺)内容”能否填“/”?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17、招标文件第291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是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1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是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名章均可?
回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名章均可。
19、招标文件第301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八、资格审查资料”中:
(1)“(四)近年财务状况”中的“2-1近3年财务状况表”,为避免公示到外网,是否可以填“/”,并上传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2)“(九)财务会计报表”能否按照“(四)近年财务状况”中的“2-1近3年财务状况表”的表格模板填写提供?
回复:可以。
20、招标文件第312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 (一)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与 招标文件第308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八、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格审查资料”重复,“十一、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处的“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能否填“/”,不再重复提供?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21、招标文件第316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二、定标”中的定标补充各资料是否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即可?
回复: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即可。
22、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一、投标一览表”中:
(1)因为招标文件第21页“工程建安部分招标控制价:下浮率不低于0.40%(含本数)。工程勘察、设计部分招标控制价:下浮率不低于 14.00 %(含本数)”。工程建安部分与工程勘察、设计部分下浮率要求不同,所以“一、投标一览表”第一行“投标报价”是否指“工程建安部分投标报价”?
回复:“一、投标一览表”第一行“投标报价”指的是“工程建安部分投标报价”。
(2)第四行“安全目标”招标文件并未明确,请问应当如何填写?
回复:达到行业安全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3、招标公告X页2.2招标范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页1.3.1中的招标范围不一致,
回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页1.3.1中“招标范围:包括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约定范围内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内容”为准。
24、第25页10.4.3中第2条定标委员会组建数量为5人,第7.2.1条定标委员会数量为5人或7人,以哪个为准?
回复:定标委员会组建数量为5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3中-7.定标”为定标程序表述。
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9.5行政监督部门:名 称: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襄阳市建华路 15 号;电 话:0710-3224883;传 真:/”更正为“9.5行政监督部门:名 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 址: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 话:0710-3273186;传 真:0710-3273186”。
招标人: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0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XYSZ-JSGC202311QT-044001001(招标编号)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投资人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1、关于项目工程预付款及过程款支付,在招标文件中暂未说明预付款有无、比例及进度款支付方式、比例,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为投资人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后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2、关于项目结算,项目结算由于项目范围较广,子项较多,工期较长,金额较大,能否采用分段结算,分批次报送施工图预算及结算资料。
回复:后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3、关于材料调差,招标文件第95页9.2.2工程费用信息价中第一条描述“信息价采用《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而在第三条中描述“以上调差材料均应为《樊城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两条招标信息中材料价格采用的信息价描述前后不一致,具体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以9.2.2工程费用信息价中第一条描述“信息价采用《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准。
4、关于材料调差,招标文件P95页9.2.2工程费用信息价中第三条描述3.可调材料设备范围:钢材、水泥、砂石、砖(砌块)、水稳料、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路面沥青、电线电缆、汽油、柴油、石材、管材(塑料管,钢筋混凝土管,钢管),上述可调差的“钢材”是否包含钢材制成的成品器具请说明。
回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5、招标文件总投资为34.08亿元,请明确各子项投资构成。
回复:各子项目投资明细构成参考如下,最终以招标人审定后施工图为准。
汉江支流水质治理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投资金额为1.19亿元;
樊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投资金额为2.02亿元;
樊城区汉水生态文化展示核心区工程投资金额为6.60亿元;
樊城区太平店镇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工程投资金额为6.01亿元;
樊城区中小河流防洪排涝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投资金额为2.38亿元;
樊城区太平店镇汉江沿岸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项目投资金额为0.53亿元;
樊城区区管五座水库综合整治及功能提升工程投资金额为5.0亿元;
樊城区经开区化纤纺织工业园转型升级建设工程投资金额为8.49亿元;
樊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投资金额为1.86亿元。
6、第28页面要求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1.4款约定的下列事项,在P269页面并无14.1.4章节内容,未明确过程结算节点及比例。
回复:本项目为投资人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后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7、第18页1.3.3中质量要求约定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在P280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并未明确此部分内容。
回复: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8、第21页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履约保证金为不提交,第119页投资合作协议第17条履约保函建设期履约保函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是否应该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回复:两者不是同一个。第21页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为投标保证金为不提交。
9、在第147页4.6.1的描述之中“但出让方对出让前项目公司发生的债务依然负连带责任”,根据权责对等原则,受让方的股东应对受让的股权承担全部的责任义务,所以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让方不应对转让前的股权承担责任,能否修改为“出让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决定是否对转让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回复:后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10、第147页4.6.1公司股权锁定期为第一个子项目投入运营之日起三年,是否为“股权锁定期自合作期开始至合作期第六年末截止?
回复:后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11、第58页技术评审中设计方案是否包括勘察方案,此外其中评分项包括两点,第1条未包含勘察方案、各单项工程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评分,而第1条、第2条中均包含“对本项目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请明确该部分评分细则。
回复:技术评审中设计方案包括勘察方案,第1条“对本项目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是指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勘察进行重难点分析;第2条“对本项目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是指本项目涉及洪水相关子项目进行设计勘察重难点分析。
12、第59页技术评审第四部分“施工组织机构”部分,是否只是对施工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相关描述?
回复:对施工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相关描述。
13、招标文件第Ⅺ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的施工资质是否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单位资质加起来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即可?而非要求每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都满足上述资质?
回复: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单位资质中各专业分别按最高级别确定,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即可。
14、招标文件第Ⅸ页,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及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名称 与 招标文件第280页“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一、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除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外,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填写时,项目名称以“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为准。标段名称以“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投资人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为准。
15、招标文件第22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类似项目业绩”中的“施工业绩:……总投15亿元(含)及以上……” 与 招标文件第56页“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2)商务评审”中的“3、施工业绩:…合同额15亿元(含)及以上……”不一致,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施工业绩金额要求以“合同额15亿元(含)及以上”为准。
16、招标文件第290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函附录”中“条款内容”招标人并未填写,投标文件递交时“条款内容”及“约定(承诺)内容”能否填“/”?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17、招标文件第291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是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1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是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名章均可?
回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名章均可。
19、招标文件第301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八、资格审查资料”中:
(1)“(四)近年财务状况”中的“2-1近3年财务状况表”,为避免公示到外网,是否可以填“/”,并上传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2)“(九)财务会计报表”能否按照“(四)近年财务状况”中的“2-1近3年财务状况表”的表格模板填写提供?
回复:可以。
20、招标文件第312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 (一)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与 招标文件第308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八、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格审查资料”重复,“十一、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处的“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能否填“/”,不再重复提供?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21、招标文件第316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二、定标”中的定标补充各资料是否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即可?
回复: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即可。
22、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一、投标一览表”中:
(1)因为招标文件第21页“工程建安部分招标控制价:下浮率不低于0.40%(含本数)。工程勘察、设计部分招标控制价:下浮率不低于 14.00 %(含本数)”。工程建安部分与工程勘察、设计部分下浮率要求不同,所以“一、投标一览表”第一行“投标报价”是否指“工程建安部分投标报价”?
回复:“一、投标一览表”第一行“投标报价”指的是“工程建安部分投标报价”。
(2)第四行“安全目标”招标文件并未明确,请问应当如何填写?
回复:达到行业安全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3、招标公告X页2.2招标范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页1.3.1中的招标范围不一致,
回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页1.3.1中“招标范围:包括襄阳市樊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及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约定范围内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内容”为准。
24、第25页10.4.3中第2条定标委员会组建数量为5人,第7.2.1条定标委员会数量为5人或7人,以哪个为准?
回复:定标委员会组建数量为5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3中-7.定标”为定标程序表述。
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9.5行政监督部门:名 称: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襄阳市建华路 15 号;电 话:0710-3224883;传 真:/”更正为“9.5行政监督部门:名 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 址: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 话:0710-3273186;传 真:0710-3273186”。
招标人: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0日
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