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某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某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B2栋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YJFHYJJD-W3012
项目名称:某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项目要求,采购一批食堂设备,包括厨房设备、排烟净化系统、新风系统,所有物资及数量的价格,包含设备制造、包装、保险及安装调试、运输、培训等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补充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2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B2栋601
方式:现场申领。供应商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至申领地点,报名资料需加盖企业鲜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放谈判文件;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注: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其具体谈判资格符合情况以谈判及评审会议判定为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详询招标代理机构)。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详询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参加谈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谈判)。
(六)供应商承诺声明(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郭干事
办公电话:0717-423905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湖北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B2栋6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某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B2栋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YJFHYJJD-W3012
项目名称:某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项目要求,采购一批食堂设备,包括厨房设备、排烟净化系统、新风系统,所有物资及数量的价格,包含设备制造、包装、保险及安装调试、运输、培训等一切费用。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厨房设备 | 套 | 1 | 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按需求部门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 | |
排烟净化系统 | 套 | 1 | | |||
新风系统 | 套 | 1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谈判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补充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2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B2栋601
方式:现场申领。供应商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至申领地点,报名资料需加盖企业鲜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放谈判文件;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注: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其具体谈判资格符合情况以谈判及评审会议判定为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详询招标代理机构)。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详询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参加谈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谈判)。
(六)供应商承诺声明(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郭干事
办公电话:0717-423905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湖北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B2栋6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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