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随县中心】346国道至澴潭镇区道路提档升级项目346国道至澴潭镇区道路提档升级项目(HBSX-202311GL-021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所属地区:湖北随州市 发布日期:2023-11-30

【招标公告】【随县中心】346国道至澴潭镇区道路提档升级项目346国道至澴潭镇区道路提档升级项目(HBSX-202311GL-021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随州市 采购单位 随县城乡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本招标项目346国道至澴潭镇区道路提档升级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46国道至澴潭镇区道路提档升级项目346国道至澴潭镇区道路提档升级项目(HBSX-202311GL-02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X-202311GL-0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6国道至澴潭镇区道路提档升级项目已由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2】9号和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城乡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0.0%,自筹资金:50.0%,招标人为随县城乡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县環潭镇
建设规模:346国道至镇区道路进行提档升级工程项目施工地点位于湖北省随县環潭镇,该项目已纳入随县重要县乡道改造计划,施工范围为现有老路进行提档升级,部分路段加宽扩建,改造道路共计6.972公里,改造后路基宽度7米,路面刷黑宽度6米,公路等级为4级公路。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25
合同估算价:833.78万元
  2.3其他:缺陷责任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实行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安 全员、质检员)常驻施工现场且“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制度,招标人在中 标人进场时,查验中标人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 求一致。 6.2 项目经理实行押证管理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直到竣工初步 验收合格,否则投标无效,或虽已中标但可终止合同,不能终止合同的按合
同价的 5%处罚。 6.3 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中标,工期每超过 1 天按合同价的 0.2%进行处罚,不超过合同价的 10%,没有承诺的投标无效。 6.4 评审后, 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 证书等)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 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监督管理部门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6.5 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在评标结果
公示前后、中标公告发布前有权进行复核,包括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查,当有明显过错或造假的,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可及时申请复评或报主管部 门调查处理。 6.6 如有异议或投诉,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 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 标人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 投标人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予受理,涉嫌出
借或借用资质、恶意投诉的将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县城乡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随县新城区民主路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
邮编:
441304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1月2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万元。
3、2020年、2021年、2022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注:①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②资金来源提供银行存款或银行信贷或银行授信。
③需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
④资金证明文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清晰可见,出具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为无效。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5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

注:①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标公示截图。
②“近五年”是指工程竣(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③投标文件格式等其他地方关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与本附录注释不一致的,以本附录注释为准。
④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上述第3条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其他要求应作出书面承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年限。

注:①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②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到岗承诺函,且承诺若中标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施工员
1
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上岗)证。
质检(量)员
1
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上岗)证。
安全员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材料员
1
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上岗)证
资料员
1
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上岗)证

注:①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②须承诺:若中标,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沥青拌合站

1
共振破碎机

1
洒水车

1
乳化沥青洒布车

1
沥青摊铺设备

1
胶轮压路机

1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1
全站仪

1
GPS

1
水准仪

1

注:提供发票证明或租赁合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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