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交三公局来凤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
【招标公告】中交三公局来凤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三公司来凤项目塔吊租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三公司2023-090-来凤塔吊租... | 项目名称: 三公司来凤项目塔吊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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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来凤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 (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 招标编号:三公司2023-090-来凤塔吊租赁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塔式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项目采用施工设计总承包EPC模式,本项目包含龙凤示范区运动及教育中心,包括特色文化区、运动区、娱乐区和研学区等部分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99.92亩(66613.87㎡),总建筑面积:127280.9㎡,计容建筑面积98348.1㎡,不计容建筑面积28932.8㎡。合同额104679.74万元。 2.2招标内容:塔式起重机租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参与工程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9)设备备案证所有权必须在投标单位名下。 3.2塔式起重机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简介: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供应。 5、设备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 6、具有相关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设备组织生产经验,具有特种设备租赁和安拆资质,具有固定的安拆队伍和安拆作业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3日10:00至2023年12月03日10: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0:00至2023年12月03日10:00。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12月03日10:00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来凤项目塔式起重机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320693941@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尽量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 )。 户名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 账 号:2034228270010000043375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凤县支行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13日10:00 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13日10:00 止, 2023年12月13日10:00 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3年12月13日10:00 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来凤项目塔式起重机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20342282700100000433751 帐 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凤县支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ecp.ccccltd.cn/ecp/jsp/main.jsp)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翔凤镇龙凤科教示范园小区 售标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 售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13197137557 电子邮箱:313751160@qq.com(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13197137557 电子邮箱:320693941@qq.com(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同一个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租赁招标设备与包件划分
注: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26557-2011《塔式起重机国家标准》 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手续:塔式起重机租赁费按月结算(塔式起重机安拆费用需在第一期结算中办理),结算时必须由甲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使用完毕后统一结算。每月16日办理上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物资结算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70 %,剩余 30 %在 9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若进行除本合同约定方式之外的任何形式恶意追款,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万元/次的罚款,罚款在结算价款中扣除。 以上租期为暂定租期,具体时间根据现场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单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价格中已包含乙方应承担的: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所有风险、责任、按照规范及规定要求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各项应有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翔凤镇龙凤科教示范园小区 联系人:柏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31375116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凤县支行 账号:20342282700100000433751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 2023 年 11 月 2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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