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省鹤峰县官庄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湖北省鹤峰县官庄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ESHF-20231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3-11-23

【招标公告】湖北省鹤峰县官庄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湖北省鹤峰县官庄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ESHF-202311QT-001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湖北省鹤峰县官庄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湖北省鹤峰县官庄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湖北省鹤峰县官庄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湖北省鹤峰县官庄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ESHF-20231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311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鹤峰县官庄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鹤峰县人民政府以鹤水利文【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是系统解决鹤峰县官庄河流域(含开发区)防洪问题,整体防洪能力达到二十年一遇洪水标准。1.新建分洪隧洞4KM。2.新建(改造)流域内护岸、河堤。3.河道治理。项目估算投资约26000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可研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验收等阶段的勘察(测)、设计服务等工作。其中:
(1)本次招标的工程相关专题设计报告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开工条件必备的必须完成的专题设计报告。包括地质勘察(测)、设计报告和图册的编制以及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洪评、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和方案、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或设计或服务。
(2)相关专题设计报告的编制或设计或服务或所需提供资料应满足国家相关规程规范或行业相关规定或者政策性要求,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开工条件的目的。同时,发包人在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过程中,勘察设计人应无偿提供相关所需资料以及必要的配合服务。
(3)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中,设计阶段如采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的部分项目相应设计任务和费用应在服务过程中扣除。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30。    其中:工程全部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是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灌溉排涝、引调水、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水利防洪工程或河道治理或隧洞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1.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①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
②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⑥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⑦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⑧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 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4)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操作流程参考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余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8671815113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鹤峰县新民街18号4栋
  招标人邮编:445800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071885185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60号
  代理邮编:445300
  代理联系人:余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11月2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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