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沙市区燃气用户设施隐患整改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311SZ-08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沙市区燃气用户设施隐患整改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311SZ-088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荆州市 | 采购单位 | 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沙市区燃气用户设施隐患整改项目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沙市区燃气用户设施隐患整改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311SZ-088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311SZ-088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沙市区燃气用户设施隐患整改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荆发改审批【202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沙市区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气场所新增居民入户连接软管,居民燃气报警器,工商业燃气报警器、工商业燃气切断阀。其中新增居民入户连接软管39789 户,新增居民燃气报警器 146199 户,工商业燃气报警器 74个,工商业燃气切断阀 74 个。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依据沙市区燃气用户设施隐患整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规划方案和发包人要求,工程承包范围(含室外工程)如下:(1)完成上述项目的初勘、详勘、岩土工程设计等(如有)和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配合财政评审等工作、相关前期及相关报审报批等工作(测量、测绘、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施工图审查、文物审批(如有)等);(2)完成上述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工程结算、配合审计及相关报审报批等工作; (3)以限额设计为原则,将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以内。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设计工作要求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合同估算价:10961.34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施工资质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 修理、 改造(公用管道安装 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压力管道)GB1 级公用管道;②设计资质不低于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设计丙级资质。(2)投标人业绩要求:(以下业绩满足一项即可):①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五年)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如以上资料未载明施工内容或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及施工业绩为合同金额,设计业绩为总投资金额,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②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五年)承接过燃气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如以上资料未载明施工或设计规模,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3)财务要求:提供2020 年、2021 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无亏损,平均利润大于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4)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要求: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③施工负责人要求: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④合同商务负责人要求:1 名,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⑤施工团队要求:施工员(1人)持有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持有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标准员(1人)持有标准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1人)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1人)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员(1人)持有劳务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机械员(1人)持有机械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招标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 2023年任意3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⑥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⑦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2)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3)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通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 0716-8217913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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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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