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水土保持监测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3-11-18

【招标公告】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水土保持监测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水土保持监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水土保持监测询比公告
一、询比条件
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水土保持监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工作计划。受采购人委托,由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主线起于归县屈原镇新滩,与屈原集镇至新滩公路对接,止于刘家坝香溪河大桥桥头接线南侧;支线(匝道)起于主线桩号K10+720处,在ZKO+372处下穿香溪河大桥引桥止于刘家坝香溪河大桥桥头接线北侧。本项目全长5.824公里,共2条线路。主线全长5.127公里,设白沱1#隧道、白沱2#隧道,支线全长697.264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隧道、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道路按双向两车道二级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
三、询比范围
本次询比范围为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监测报告;(2)负责项目水土保持调查、评估及监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3)协助采购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保持监测检查工作,并负责对落实水土保持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整改意见等提供咨询服务;(4)负责如实查验、监测、记录建设项目水土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并配合采购人依据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完成水土保护的专项验收直至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标段划分:本次询比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XXSBJC-1标段。
本项目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预计为40个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和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要求需满足询比公告附件的要求。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3.4前期参与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报价的,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如遇平台注册、审核相关问题请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供应商首次注册审核通过时间一般为一天内,平台工作人员审核时间为上午8:30到下午17:30。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缴纳文件费后下载电子询比文件(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供联系人及地址,后期将会邮寄发票)。
4.3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在开标后向下载询比文件的单位提供发票。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9:00时,响应文件必须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之间递交至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3楼1308室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jztb.com)上发布。请各有意愿的供应商人注意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询比公告并下载文件:询比文件、补遗书(如有)等资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联系人:***
电话:***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承担过1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4、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名称
数量
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
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身份证、职称证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近3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任职时间为准;
4、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动力工程、能源动力工程、 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水利电力等相关专业。
5、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未被禁止参与招投标;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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