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三期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鄂州市 发布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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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鄂州市 采购单位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项目名称 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三期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三期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公告

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三期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31381
项目所在地: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三期脱硫用石灰石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三期脱硫用石灰石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三期脱硫用石灰石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6日8时30分到2023年11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三期脱硫用石灰石采购已获批准,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三期脱硫用石灰石采购,主要应用于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三期机组脱硫系统,预计本次脱硫用石灰石需求总量约为9.2万吨。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鄂州发电公司2024年度三期脱硫系统用石灰石,总采购量预计为9.2万吨。采购内容为石灰石的供货、运输、卸车等其他相关服务。详细技术规格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2.2.2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
计划供货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乙方在交货期内每日保证现场库位不低于甲方要求的安全底线。
(2)交货地点:鄂州发电公司脱硫系统石灰石库。
(3)交货方式:石灰石仓库交货,石灰石由投标人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影响招标人的正常生产时,招标人有权安排其它供货方替补供货。无论替补供货方供货单价高于或低于不能正常履行供货义务方供货单价,招标人都将以二者单价价差绝对值作为考核单价对不能正常履行供货义务一方进行考核,考核金额=价差×缺供吨数(其中,价差≤10元/吨时,以10元/吨为准;价差>10元/吨时,以实际价差为准);招标人采用替补供货方式发生的价差费用将从不能履约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与抵押的货款中扣除。乙方须在履约保证金扣罚后十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与抵押的货款不足以承担替补供货所产生的价差费用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以下两点须同时满足):
①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有稳定的矿石供应渠道,须提供有效的采矿许可证或提供有效的矿石供应协议(协议供货方须为采矿企业,须提供协议供货方有效的采矿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具有为国内火电厂连续一年(任意连续12个月)累计供货量不少于3万吨的石灰石供应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结算发票(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发票信息须包含供货数量,以合同扫描件或发票中注明的数量为准);
(3)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1)针对已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旧平台”)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电子身份认证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 5511/400 9197 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新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8.特别提示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联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电厂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yang_xiao4@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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