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蕲春县漕河镇清水河至扎营港改扩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湖北黄冈市
发布日期:2023-11-17
【招标结果】蕲春县漕河镇清水河至扎营港改扩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黄冈市 |
采购单位 |
蕲春县齐丰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蕲春县漕河镇清水河至扎营港改扩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蕲春县通兴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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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招标编号:HBQC-202310GL-009001001 |
一、招标概况 |
蕲春县漕河镇清水河至扎营港改扩建工程蕲春县漕河镇清水河至扎营港改扩建工程于2023年10月25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1月15日在蕲春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3年11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齐丰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蕲春县通兴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蕲春绘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红安县鄂东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00 | 268138268 | 269132914.00 | 质量(如有)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他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他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道路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360 | 360 | 36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李佳城 | 童俊英 | 李欢节 | 证书名称 | 注册公路一建建造师证书 |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 | 证书编号 | 鄂1422022202302205 | 鄂1422020202203343 | 鄂242121219980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三、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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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 |
五、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六、联系方式 |
1.招 标 人:蕲春县齐丰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交通运输局八至九楼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蕲春县新一路106号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3.行业主管部门: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东璧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4楼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0713-7210917 |
备注说明: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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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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