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右岸大道南段(临江大道)工程(张之洞路-江安路)对二环线立交桥及轨道交通4号线安全影响监测项目公开竞选公告
【招标公告】右岸大道南段(临江大道)工程(张之洞路-江安路)对二环线立交桥及轨道交通4号线安全影响监测项目公开竞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右岸大道南段(临江大道)工程(张之洞路-江安路)对二环线立交桥及轨道交通4号线安全影响监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右岸大道南段(临江大道)工程(张之洞路-江安路)对二环线立交桥及轨道交通4号线安全影响监测公开竞选
2、招标内容:本次监测服务招标内容包括巡右岸大道南段(临江大道)工程(张之洞路-江安路)对二环线立交桥及轨道交通4号线安全影响监测工作并出具监测报告。
3、服务期:施工结束且监测数据稳定为止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资质需满足以下之一: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
3、投标人近3年(2020年11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证明);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证明);
6、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
上述资料及相关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需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获取公开竞选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整,下午15:00至17:00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21附1号303A室
3.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应当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需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联系人:冯盼盼、吴章涛
电 话:027-85757166
1、项目名称:右岸大道南段(临江大道)工程(张之洞路-江安路)对二环线立交桥及轨道交通4号线安全影响监测公开竞选
2、招标内容:本次监测服务招标内容包括巡右岸大道南段(临江大道)工程(张之洞路-江安路)对二环线立交桥及轨道交通4号线安全影响监测工作并出具监测报告。
3、服务期:施工结束且监测数据稳定为止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资质需满足以下之一: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
3、投标人近3年(2020年11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证明);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证明);
6、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
上述资料及相关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需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获取公开竞选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整,下午15:00至17:00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21附1号303A室
3.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应当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需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联系人:冯盼盼、吴章涛
电 话:027-8575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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